中國“天眼”被云南煙草公司搶注商標,國之重器怎遭褻瀆?
8月13日,有消息稱,云南一家煙草公司將國家高科技成果“天眼”天文望遠鏡搶注為商標,引發熱議。
商標是企業競爭的利器,近年來商標大戰屢屢上演,甚至惡意搶注商標等亂象也層出不窮。但“天眼”成了煙草商標,還是匪夷所思。國之重器的“天眼”怎會成為煙草商標?煙草公司煞費苦心為哪般?
是致敬還是碰瓷?
8月13日,中國控煙協會對外公布一份呼吁書指出,國之重器“天眼”被紅云紅河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紅云紅河煙草公司)搶注為煙草商標,為此呼吁有關單位依法宣告“天眼”卷煙商標無效。
坐落于貴州的“天眼”,是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世界******單口徑的射電望遠鏡,專門用于天文觀測,由南仁東等科學家歷時22年并最終于2016年建成。 雖然隱身于貴州大山之中,但隨著天眼觀測到上百顆脈沖星等成果不斷顯現,其知名度與日俱增,是令人矚目的國之重器。
商標注冊信息顯示,在2017年3月,云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申請注冊“天眼”商標,其商標名稱和形象就是“天眼”兩個字。2018年4月,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申請注冊另外兩個涉及天眼的商標,分別是“天眼云煙”和“天眼云煙FAST”。
據了解,目前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的“天眼”牌卷煙已經陸續投產,并在貴州、云南等地銷售。
從時間上看,“天眼”望遠鏡建成在前,“天眼”卷煙商標注冊在后,且“天眼”卷煙商標的注冊時間正是在“天眼”望遠鏡名聲漸顯之際。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天眼”是一個文化名詞,按照國際慣例和相關規定,商標注冊是“先到先得”,此前也有一些涉及天眼的公司及商標,是否搶注商標,關鍵要看兩者在實質指向上是否一致。
那么,此“天眼”是彼“天眼”嗎?
對此,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廖文科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一是“天眼云煙FAST”商標中的FAST是“天眼”望遠鏡的英文縮寫;二是標識上看,“天眼云煙”和“天眼云煙FAST”的商標圖案以及已生產的“天眼”卷煙外包裝上,均有與“天眼”相關聯的天文環境標識;三是“天眼云煙”和“天眼云煙FAST”的商標信息均包含“SINCE 2016”字樣,這與“天眼”望遠鏡的建成時間一致。
“這根本不是致敬科學,而是碰瓷天眼、褻瀆科學??茖W旨在服務于人類社會的持續發展,而吸煙危害健康是盡人皆知的事情,天眼所蘊含的科學家精神怎能用于與健康中國相違背的煙草上?”廖文科表示,這是打著致敬科學的幌子宣傳煙草,目的是想賣出更多的卷煙。
如何收入囊中?
商標是企業競爭的重要砝碼,是商家必爭之地。作為國之重器的“天眼”,固然是形神俱佳,是作商標的好料,但無論是內涵、還是業務,乃至于地緣上一個位于貴州、一個位于云南,天眼望遠鏡與煙草兩者均沒有實質性關聯,但最終為何,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竟能將“天眼”商標收入囊中?
事實上,盡管遵循“先到先得”的規則,但我國的商標注冊并非申請即得,而是有著一系列的注冊審核制度。
首先是商標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商標注冊部門申請注冊。
目前,紅云紅河煙草公司對此三緘其口,中國新聞周刊致電該公司未能獲得回應。
據了解,其“天眼”系列商標均由云南慧宇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代理注冊。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們無法判斷“天眼”商標是否合規,他們只是根據客戶的要求提報注冊信息,由商標部門對商標進行審查。如果商標部門認為合規,就會按流程最終通過,反之則不通過。
第二步,商標注冊申請被受理之后,就進入到初審環節。
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韓興謙律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在初審環節中,商標審查人員一方面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屬于《商標法》規定的不得使用或注冊的情形;另一方面,審查人員也會根據已有的商標登記系統,審查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之前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商標構成相同或者近似,如果構成相同或近似,商標注冊申請將會被駁回。鑒于目前“天眼”文字在卷煙之外的多個商品上存在已被他人成功注冊的記錄,如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申請注冊的“天眼”在卷煙等商品上并無在先相同或近似文字的商標,單純從“天眼”這個名詞來看,其注冊申請通過初審是可能的。
廖文科認為,大家一看就會想到,紅云紅河煙草公司申請注冊的“天眼”商標指向性很明確,就是與之根本無關的“天眼”望遠鏡。從商標法來看,至少有三點是站不住腳的,一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二是違反了“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三是違反了商標法中有關地理標志的相關規定。
“當然,從一般的初審環節看,由于天眼之前沒有注冊商標,商標登記系統沒有天眼這個商標,甚至理論上審核人員也可能不知道天眼為何物,但問題的關鍵就在這一點”,廖文科表示,如果不局限于商標系統,而是擴大檢索范圍,比如通過搜索引擎搜一下“天眼”,很容易就知道它是我國的高科技成果,那么,一家煙草公司能否將我國已建成運行的“天眼”望遠鏡注冊為商標,就很容易判斷了。
第三個重要的環節是公示。一般為三個月,公示期無異議后就通過審核,正式注冊商標。
廖文科表示,由于商標公示主要公布于商標部門官方網站等,渠道很有限,一般人都不太注意,等到“天眼”望遠鏡的主管部門和公眾注意到時,為時已晚。
如何斬斷惡意注冊幕后黑手?
一切或許還有轉機。
在13日公開的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科學院的呼吁書中,中國控煙協會明確呼吁: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商標法》有關規定,嚴肅查處云南中煙惡意搶注“天眼”商標事件,宣告該相關注冊商標無效;國家煙草專賣局作為國務院控煙履約部際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一,應責成下屬云南中煙公司,主動注銷“天眼”相關商標。
對此,韓興謙表示,從法律程序上講,即使商標申請獲得注冊,《商標法》還設置了商標無效宣告請求的程序,進一步保證商標制度的合理運行。
搶注商標,是為爭利。商標日益重要,前有王老吉,今有紅牛等都為此大動干戈,甚至惡意注冊商標、囤積商標等亂象也屢見不鮮。怎樣避免惡意注冊?怎樣保護合法的商標權益?
廖文科表示,從這一事件看,我國商標審核的初審環節宜擴大檢索范圍,在公示環節盡量擴大公示渠道和范圍。另外,這也給廣大的科學家乃至社會公眾一個警醒,要加強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提高注冊商標的意識,不給惡意注冊以可乘之機。
“改變惡意注冊商標的行為,在法制層面可以從三方面入手”,王玉臣表示,一是完善立法,現行立法對于搶注商標的規定過于寬泛,存在大量需要進一步厘清、解釋的概念,例如“在先使用”等認定標準急需細化;二是加大懲處力度,實踐中對于惡意搶注行為的判罰力度普遍較弱,大量搶注案件,僅以宣告商標無效終結,惡意搶注人的違法成本過低,包括對代理機構的責任需加強監管;三是加強商標審查人員的技能培訓,早一步將惡意注冊行為攔截。
韓興謙認為,從另一層面看,隨著我國市場環境的不斷成熟和社會誠信水平的不斷提高,商標使用人及權利人的商標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同時,市場中的廣大消費者也會越來越傾向于認可商品質量優異的原創品牌,這也會進一步壓縮“山寨”品牌的市場價值空間,從而實質上壓縮了商標搶注者的價值回報空間,真正打擊惡意搶注的現象。
王玉臣表示,不僅僅從商標法來界定,考慮到煙草公司在營銷環節明確與“天眼”工程關聯,以及在產品包裝出現的星河、球面射電望遠鏡等圖像及“FAST”等標識,其還可能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廖文科表示,中國控煙協會將對這一事件持續跟進,后續還將采取其他手段,竭力抵制煙草公司惡意營銷、褻瀆科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