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專項用于補助中小企業以專利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所支付的利息。
二、項目申報主要條件
1、福建省區域內(計劃單列市除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主有效專利權的中小企業;
2、以自有專利權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現已還貸;
3、通過專利權質押貸款,實現質押專利轉化運用,企業提供質押的自有專利權應與企業生產的產品具有相關性;
4、在同一筆貸款項目中,企業從其他途徑獲得財政貼息資金的,不得再申報本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項目。
三、好處
通過省知識產權局和省財政廳審核的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貼息資金原則上每年核撥1次,對同一筆貸款項目采取企業還貸后給予一次性核撥的辦法,貼息比例為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50%,貼息時間從計算貼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每家企業享受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輔導流程